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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是現今正在紅~或者已經火紅的網路作家...
看看此文~超越自我~笑看紅塵吧!
(以前"熟撰"看過好文之一!但去爬文~找不到~原文已不可考~
點擊文章可連結至原文處~
端看以前各作家千奇百怪又好笑的回應喔!)
補:霹靂網創作文學版已經找到! [點我!]
全文引用台灣論壇 網路寫手6大通病:3多3少之『轉自霹靂網創作文學版』
文/刀傾城
網路寫手,最常見的弱點有6點。
1.寫的太多,讀的太少。
2.貼的太多,改的太少。
3.掰的太多,想的太少。
網路,因為發表時沒有任何<守門人>把關,
所以什麼文章都能貼,什麼人都可以發表,
這是科技帶來的便利,但也是隱憂。
因為發表太方便了,而且無須任何人點頭同意,
所以不負責任的言論,到處都是。
而沒有深度的文字,也隨處可見。
寫作,像是春蠶吐絲。
吃進書本的營養,消化吸收後再吐絲出來。
如果吸收的多,吐的絲自然品質好。
如果吸收的少,硬要吐絲,就會亂吐一通,
吐的不一定是絲,有可能是口吐白沫……
不吸收營養,卻一直努力吐絲的<春蠶>,
吐絲時,很容易搞成
<到死絲方盡>的結局,
而讀者的反應,自然是
罵到<蠟炬成灰淚始乾>……
◇ ◇ ◇ ◇
網路文章,很少看到有<修訂版>。
實在有點不可思議。
任何作品,沒有經過<千錘><百煉>,很難成為傑作。
所謂<千錘>,就是被作者自己<錘>,
看不順眼就<錘>,<錘>到它順眼為止……
這是自我<品管>的工夫,以及自覺。
也是愛護羽毛的表現。
所謂<百煉>,就是讀者大人嚴苛的<試煉>。
任何藝術作品,一經公開發表,就免了不要接受評語。
評的人,有前輩,有同輩,有晚輩……
當然也有鼠輩……
像我就是鼠輩……
鼠輩之流,最愛挑人家毛病,
有人被挑的哇哇叫,
但有人被挑的哈哈笑。
這是各人涵養的不同。
各種<輩>景的讀者,<百>般試<煉>之後,
作者須從中揀取對自己有幫助的好評惡評,
重新再鍛<煉>(修改)自己作品,
這樣才能進步。
<千錘>,是自發自動的一種<自省>工夫。
<百煉>,則是被動接受、選擇性接受的一種<雅量>。
沒有<千錘百煉>過的文章,
貼出來之後,通常都會變成<千奇百怪>。
◇ ◇ ◇ ◇
網路寫手,通常都很謙虛,
文章貼出時,常會自動聲明是<習作><戲作>
也就是<練習之作><遊戲之作>……
每回看到這樣的聲明,
我都會想起汽車屁股上常貼的標語:
<新手上路,請多包涵>……
老手駕駛員,當然會包涵新手。
只是如果老是碰到同一位新手,擋住前路,
而且老是開的歪七扭八,
那麼老手心裡難免會嘀咕:
為何不練的熟練些,再上路??
作家,不同於其他行業。
這種行業,最需要臭屁。最需要自負。
一篇作品,如果作者自己都不滿意,
那麼還期待別人滿意嗎??
如果文章貼出時,自己都畏畏縮縮,非常心虛,
那就表示,自己沒有盡到全力。
至少沒有修改到令自己滿意。
自己都不滿意的東西,
就不必期待別人滿意。
當年李白登黃鶴樓時,本想題詩作秀一下,
結果看到先前崔顥的題詩,
於是當場感慨的說:
「眼前有景道不得,崔顥題詩在上頭」
李白不愧是大詩人,
當自己信心不夠時,就不硬擠,不硬發表。
唐朝另一位詩人,陳子昂,
就是寫<前不見古人,後不見來者……>的那一位,
他流傳下來的詩,雖然只有六七首,
然而篇篇都是傳世傑作,
李白,杜甫,雖貴為詩仙,詩聖,
但作品寫的太多,太濫,品管不嚴,
所以流傳下來的也不一定全是<仙詩><聖詩>,
其中不少<鮮詩><剩詩>都成為笑談。
歷朝歷代,都有拿顯微鏡的詩評家眨抑李杜的某些爛詩,
然而對於陳子昂的六七首傑作,
從來沒有人挑的出毛病。
這,就是<品管>嚴格的結果,
陳子昂的才華,未必優於李杜,
但是他<品管>的工夫,絕對是優於李杜。
換個角度想,陳子昂雖沒有<詩仙><詩聖>之譽,
但他<愛惜羽毛>的精神,卻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◇ ◇ ◇ ◇
網路寫手,最常見的弱點是3多3少。
1.寫的太多,讀的太少。
2.貼的太多,改的太少。
3.掰的太多,想的太少。
改進的方法,有3十3一。
1.讀十寫一。
2.改十貼一。
3.想十掰一。
◇ ◇ ◇ ◇
寫作,是<好事>。
應該讓讀者看了之後,心裡像在辦<喜事>,
而不是像在辦<喪事>。
不想害人家辦<喪事>,
作者自己應該要先<盡人事>,
可以<盡>的<人事>,有哪些??
至少,不要有錯別字,
至少,不要有版面凌亂的情況。
有錯別字,表示自己寫完之後,連重看一遍都沒有。
自己都懶的再看一遍的東西,別人會想多看一眼嗎??
版面編排凌亂,表示不夠用心,
自己的文章,連花個幾分鐘編排一下,美化一下……
都不肯的話。
那就表示這篇文章是隨便寫、隨便貼的,
自己都隨便的文,讀者自然也是隨便看囉。
◇ ◇ ◇ ◇
這篇文章,不是針對誰。
我只是有感而發。
文人,應該尊重自己的筆,
就像武士,要尊重自己的刀劍。
我很喜歡古龍對<小李飛刀>主角的描寫。
那雙能發射出絕世飛刀的手,總是洗的非常乾淨,
甚至連指甲,都隨時修剪的很整齊。
因為李尋歡尊重他的飛刀,
所以絕不用污濁的手,碰自己的武器。
據說這和現實的古龍作風很像。
古龍寫作前,也喜歡先修指甲&洗手……
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,
當然不是在勸告網路寫手寫作之前要洗手,修指甲。
我想說的是:
文人要先尊重自己的筆,
然後才能贏的讀者的尊重。
網路上貼文,經常有錯別字,經常版面凌亂……
我認為,那都是作者<不尊重自己的筆>的緣故。
◇ ◇ ◇ ◇
這篇文章,不是<習作>,更不是<戲作>。
這是我有感而發的<力作>,
我一氣呵成寫到這裡,
我敢臉不紅,氣不喘的,大聲向各位說:
這篇文章,我滿意,我盡了全力,
我沒法寫的更好,所以我貼!!
如果有人覺得寫的不好,那是我不夠力,
但我自認已盡了全力。
希望每一位看過這篇文章的文友,
今後在貼文之前,心裡先問問自己:
我是否已盡了全力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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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跟熟撰說說..:
寫的真好,尤其是講到錯字跟排版那部份,
深得我心~
咪媽媽也很在乎錯別字呀...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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